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检测单位:   宁夏泽源建筑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检测时间:   2016年12月24日
报告编号:     NXZY-2017-0004
工程地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41号
建筑高度:   32.00(m) 建筑面积:   12000.00(㎡)
层数:   10 使用管理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消防安全责任人:   沈清广 检测负责人:   王小军
参检人员:   张建勇 马建新 王小军 李国伟 刘辰华 鲁晓玲
检测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
主办:宁夏消防协会     宁ICP备15000203号-1     服务电话:13895487852     [管理登录]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75号(宁夏建筑材料研究院院内)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6087962    邮箱:nxxf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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