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协会
关于印发《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各市消防协会,消防产品从业单位:
为加强消防产品市场管理,经消防协会反复市场调研,结合消防产品信息化管理手段,制定《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消防协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是以信用积分方式,对生产、销售消防产品及灭火器维修入网单位经营业绩、经营行为及遵纪守法情况实施管理,达到激励行业自律,实现规范管理。
第二条 我区境内流通的消防产品从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消防产品从业单位是指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以及灭火器维修单位。
第三条 消防产品质量采用现场判定和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判定。
第四条 现场判定是指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和各类消防产品标准在消防产品使用场所实施判定质量的方法。
第五条 检验是指送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得出质量结论的方法。依据送检主体不同分为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两种方式。
(1)监督检验由工商、质监、消防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送检。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对不合格检验结论有异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可申请复检。
(2)委托检验由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在第三方单位见证条件下进行抽样封存送检。
第六条 销售积分值是指在宁夏消防产品信息化管理平台各类消防产品每销售一件相应积分数。
第二章 积分管理
第七条 单位入网即可获得基本信用分值100分,根据各单位实际经营行为信用进行加减。
第九条 消防协会根据消防产品信用积分值对单位实施星级评价,并在单位名称后显示相应的星级数。
(1)信用积分值在1-19999为1星级单位;
(2)信用积分值在20000-99999为2星级单位;
(3)信用积分值在100000-199999为3星级单位;
(4)信用积分值在200000-999999为4星级单位;
(5)信用积分值在1000000以上为5星级单位。
第十条 单位根据销售的消防产品种类权重和销售积分的数量增加相应信用分值。
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
其中:(1)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权重值为1.2;
(2)自动灭火系统类消防产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类消防产品权重值为1.1;
(3)其他消防产品权重值为1.0;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账户管理权限对消防产品从业单位进行抽查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积分进行增减:
(1)评价为“优秀”时,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20;
(2)评价为“良好”时,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10;
(3)评价为“合格”时,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
(4)评价为“差”时,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0;
第十二条 监督部门定期组织对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信用积分管理体系:
(1)凡某一规格产品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增加相应信用分值:
增加相应信用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2;
(2)经监督部门监督检验合格,增加相应信用分值:
增加相应信用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
(3)未及时按照监督部门规定和各类专项抽查进行送检的,每发现1起扣减相应信用分值:
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0;
(4)监督部门现场判定不合格,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20;
(5)监督部门监督检验不合格,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30;
(6)监督检验不合格不及时更换消防产品,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0。
第十三条 为加大对消防产品从业单位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时采取的措施,除按照产品检查不合格扣减相应信用积分外,额外扣减信用积分值:
(1)经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20;
(2)经监督部门办理刑事案件:
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0;
(3)经监督部门举报核查属实案件:
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10;
(4)其他不良行为,扣减扣减信用积分值10分;
第十四条 消防产品消费者通过网络实名注册和唯一的手机号进行注册评价用户名,登录评价用户名扫描消防产品供货清单或二维验证码后实施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积分增减标准。
(1)评价为“优秀”时,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
(2)评价为“良好”时,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2;
(3)评价为“合格”时,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
(4)评价为“差”时,扣减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10;
第十五条 鼓励区内消防产品从业单位进行抽样并送至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范围定期在宁夏消防服务信息网发布),凡单位委托检验并检验合格,单位增加相应信用分值:
增加信用积分值=消防产品种类权重×销售积分值×50;
生产单位委托检验除生产单位增加相应信用积分外,销售该品牌、型号的单位分别增加销售积分值相同的信用分值。
第三章 信用积分的应用
第十六条 各消防产品从业单位根据实际经营行为获得信用等级,宁夏消防服务信息网根据信用积分值对消防从业单位进行排序公示。
第十七条 获得星级评定的消防产品从业单位可将星级评定结果纳入企业宣传、标书制作等商业活动。
第十八条 鼓励媒体对获得星级评定较高的消防产品从业单位进行宣传,通过树立重诚信单位典型,引导消防产品从业单位自律。
第十九条 监督部门对获得星级评定较高的消防产品从业单位每年进行表彰奖励,并在互联网公示获奖单位。
第二十条 凡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信用分值低于100分或未入网消防产品从业单位存在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单位将被列入“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黑名单”。单位改正不良行为后,向消防部门申请并经核实改正不良行为后方可从“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黑名单”撤销。入网单位从“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黑名单”撤销后重新获得信用积分100分。
第二十一条 列入“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黑名单”的单位,将向社会公示发现的过程、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据、涉案消防产品规格型号。
第二十二条 对向社会公布列入“消防产品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黑名单”的单位,消防协会对该类消防产品暂停验证清单登记权限,函告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该类产品,增加监督检验频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单位信用积分的统计由宁夏消防协会负责,每月由协会统计汇总除正常销售扣减积分以外的积分,扣减明细在消防产品信息化管理平台上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宁夏消防服务信息网进行实时查询,也可到宁夏消防协会按照程序查询奖励和扣减积分明细。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验消防产品判定结果以法律文书登记为准。各类案件以案件裁决文书为准,检验报告结果以宁夏消防服务信息网公布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第二十五条 对单位的评价及信用积分增减应由两名协会工作人员实施,填写增减说明表,经审核通过后对单位信用积分进行增减操作。
第二十六条 单位对信用积分存在异议的,可向宁夏消防协会行业发展部或向宁夏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火灾科学实验室进行申诉。
第二十七条 消防产品消费者存在恶意评价的,将注销其用户管理权限,并永久性取消手机号注册权限。
第二十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实举报属实单位和个人,协会将给予经济奖励。
第二十九条 举报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 宁夏消防协会拥有积分制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