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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

提交材料

01、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该表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填写后打印,并粘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底色不限),同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并由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4.聘用单位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5.注册消防工程师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6.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一份,社保证明应显示以下内容:社保类型(应为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纳日期(要显示当月缴纳情况),社保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编号,个人编号等。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部队自主择业人员需提供转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该证明材料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继续教育”栏中做截图打印出来。

02、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该表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填写后打印,并粘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底色不限),同时加盖新聘用单位印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新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加盖新聘用单位、原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4.新聘用单位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5.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6.在新聘用单社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一份,社保证明应显示以下内容:社保类型(应为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纳日期(要显示当月缴纳情况),社保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编号,个人编号等。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部队自主择业人员需提供转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7.原单位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应交回。
8.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原件一份(报劳动局备案的制式表格),加盖原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9.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该证明材料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继续教育”栏中做截图打印出来。
10.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11.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03、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程师资格延续注册申请表》,该表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填写后打印,并粘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底色不限),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2.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应交回。
3.注册消防工程师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4.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一份,社保证明应显示以下内容:社保类型(应为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纳日期(要显示当月缴纳情况),社保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编号,个人编号等。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部队自主择业人员需提供转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5.执业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该证明材料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继续教育”栏中做截图打印出来。

04、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程师资格注销申请表》,该表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填写后打印,并粘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底色不限),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原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4.原聘用单位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5.原单位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应交回。
6.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原件一份(报劳动局备案的制式表格),加盖原聘用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手写签名捺印。

值得注意的是,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主录入基本信息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登记注册过程中,均增加了实名认证环节,系统提供三种认证途径:手机号实名认证、PC 人脸识别、手机人脸识别认证,确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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